一、修订背景
2018年6月22日,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《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扶持市区数字经济发展的十条措施的通知》(金政发〔2018〕26号)。明确了进一步加快我市数字经济“一号产业”发展,做大做强市区数字经济。为完善“两化”融合发展扶持资金实施,加强和规范财政资金使用管理,切实发挥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。
二、主要内容
实施办法包括总则,奖励、补助标准和条件,项目立项申报组织,资金审核工作组织,资金审核工作流程,监督和检查,附则等七个部分。主要明确项目扶持资金补助详细内容。
(一)实施方向
明确本实施办法适用于市区企业,且符合国家、省、市产业发展政策。
数字经济公共服务补助范围包括:支持公共服务平台建设、完善服务器和宽带等基础设施配套、支持举办高层次论坛。
(二)政策支持筛选点
政策主体可分为:中小微企业、生产型企业、科技型企业、服务型企业等。项目进程可分为:项目阶段(研究开发阶段、成果转换阶段、产业化阶段、技术改造阶段),投资进度(计划投资、正在投资、完成投资),投资额度(小额投资、大额投资)。
(三)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概念
是指贯彻国家制定的工业化与信息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,以管理体系的思路和方式推进两化融合。管理原则:已获取可持续竞争优势为关注焦点、战略一致性、领导的核心作用、全员参与,全员考核、过程管理、全局优化、循序渐进,持之以恒、创新引领、开放协作。
(四)项目立项申报流程
属地初审、市经信局复审、专家认定、立项公告、申报补助、组织验收、资金审计、拨付公示、拨付资金、监督检查。
(五)市区申报点及联系方法
市经信局数字经济处联系电话:82473985
婺城区联系电话:82338095
金东区联系电话:82172613
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联系电话:82370205
金义都市新区联系电话:82912718
三、适用范围、施行时间
1.适用范围:适用于金华市区工业企业,各县(市)可参照执行。
2.实施时间:自公布之日起实施。
四、解读机关
1.解读机关:金华市经信局。
2.联系方式:0579—82466852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