控制台
协同开发

政策解读 请先输入您想要知晓的城市

政策解读-轮播图

《温州市“两化”融合示范试点企业认定办法》政策解读

为更好地理解《温州市“两化”融合示范试点企业认定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认定办法》)有关内容和精神,现就《认定办法》相关内容解读如下:

一、制定背景

2020年7月14日,温州市人民政府制定出台《关于全面加快科技创新推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》(温政发〔2020〕13号),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,加快传统制造业重塑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。为加速我市工业企业“两化”融合进程,并与省级相关政策保持一致,政策意见中对市级“两化”融合示范试点企业的奖补政策进行了调整。

二、出台目的

为贯彻落实《温州市数字经济五年倍增实施方案》《关于全面加快科技创新推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》《温州市产业集群数字化转型三年行动方案(2020-2022年)》等文件要求,加快推进我市两化深度融合,促进我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。

三、主要内容

《认定办法》共五个部分十三条,主要包括:

(一)总则。

(二)申报条件。申报单位为在温州市域内注册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,且财务状况和运营情况良好的工业企业。所实施的信息化应用须覆盖研发、生产、管理、营销等主要环节,具备完善的信息化工作体系,在我市范围内应用水平领先,在生产组织方式变革、新技术应用、流程再造、新的商业模式等方面具有很好的效果和创新,并取得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,在行业中具有很好的典型推广和示范作用。要求上年度企业营业收入达到5000万元(含)以上,且近三年信息化投入(包括软件费用、硬件费用、集成费用、研发费用、运维费用等凭证)150万元(含)以上。

(三)评审认定。经过申报单位自愿申报、推荐单位初审、专家组评审、评价小组审核、在线公示等工作程序,经公示无异议后,下达认定文件。

(四)管理与服务。被认定为市级“两化”融合示范试点企业的,优先推荐申报国家、省级示范试点企业。县(市)所属企业由各县(市)按照县(市)有关政策给予奖励,区属企业按市、区有关政策给予奖励。市级“两化”融合示范试点企业应及时总结经验,积极参加相关推广活动,提供相关资料,发挥示范带动作用。申报企业提供虚假材料的,一经查实,其示范试点资格将予以取消,并在相关媒体公布,三年内不得再申请评定。

(五)附则。《认定办法》由市经信局负责解释和修订,自印发之日起实施,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。

新闻资讯

新闻资讯-0

周海江参加清华大学江苏校友庆祝母校110周年大会

来源于:工业互联网  2021-05-16

江海青清,苏蕴年华。5月9日上午,清华大学江苏校友庆祝母校110周年大会在南京举行,清华大学常务副校长王希勤到会致辞,两院院士张钹、欧阳平凯、单忠德、陈坚,上海、浙江、安徽、江西、河南、陕西、福建及江苏等校友会等300多人参加庆祝活动。党的十九大代表、中国民间商会副会长、红豆集团董事局主席周海江做为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GFD江苏金博同学会会长,参加清华大学江苏校友会庆祝母校110周年大会,并在主席台就座。

新闻资讯-1

中国年内基本完成国家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中心建设

来源于:工业互联网  2021-06-08

工业互联网年度重点部署正式出炉。工业和信息化部6月7日发布《工业互联网专项工作组2021年工作计划》(下称《计划》),提出年内基本完成国家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中心建设,同时培育15个跨行业跨领域综合型工业互联网平台,推动10万家以上企业实现工业设备和业务系统云化迁移。启动“十四五”国家重点研发计划“工业软件”重点专项,布局企业加快数字化改造和精准管控关键技术。

新闻资讯-2

数字赋能 制造蝶变

来源于:工业互联网  2021-05-28

刚过去的世界电信日上,工信部数据显示,截至2021年3月底,我国建成5G基站81.9万个,占全球70%以上,建成了全球规模最大的5G SA网络。以5G、AI、工业互联网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技术,一方面逐步给千家万户带来数字化生活,另一方面,正前所未有地推动以制造业转型为代表的产业数字化浪潮到来。“在充满挑战的时代加速数字化转型”,即为今年世界电信日的主题。